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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知识问答

发布者:  时间:2015-09-10 17:05:51  浏览:

1、什么是职业技能?

答:就是指人在职业活动范围内要求掌握的技能。

2、什么是职业资格?

答: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职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是劳动者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3、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它有哪些用途?

答: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4、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5、我院为什么要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答: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双证书制”)要求的重要举措。

6、什么是“双证书”制度?

答:“双证书”是指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订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大力开发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认真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使城乡新增劳动力上岗前都能受到必需的职业训练,在全社会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7、职业资格证书与其它证书有什么不同?

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行业、协会等其它机构组织颁发的证书最大区别在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的形式,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由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组织实施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当前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颁发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国家证书,而行业、协会等其它机构组织颁发的证书则不具备上述特点。

与学历证书不同,学历证书主要反映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

与专业技能证书也不同,专业技能证书是掌握技能水平的证明,不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效用。

8、职业资格证书分几个等级?每个职业都是相同的等级吗?

答:国家职业资格共分为五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根据规定专科毕业生可申报四级或三级职业技能鉴定。

不是。它是根据每个职业的具体工作标准来确定的,比如有的职业岗位要求相对简单,只有初、中、高三个等级,如收银员、客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有的职业则起点较高,直接从高级开始,如心理咨询师、广告设计师、网络编辑师等。

9、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律条款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10、如何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答: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必须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只有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合格,才能获取相应职业及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1、职业技能鉴定是如何实施的?其方式和内容有哪些?

答: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下,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劳动者技能水平实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门成绩都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如果是二级以上的职业,还要对撰写的论文进行综合评审,同样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三部分内容有一项不合格,就不能颁发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技能、相关知识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统一命题来进行鉴定考核。

12、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知识要求是什么?

答:相关知识要求是指达到每项技能要求必备的知识,主要指与技能要求相对应的技术要求、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理论知识等。各等级要按照职业活动范围的宽窄、工作责任的大小、工作难度的高低依次递进。职业功能原则上在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中是一致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可增加培训和组织管理等方面内容。工作内容要根据不同职业各等级工作范围和工作任务的不同进行划分。技能要求要根据不同工作内容应掌握的技能、工作难度要求等进行描述。一般不用"了解"、"熟悉"、"掌握"等词语描述同一工作内容,或仅用程度副词来区分不同的等级。

13、职业资格证书使用范围?

答: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相关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实行就业准入控制,持证上岗,与工资待遇相对应,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衔接,实施劳动监察、劳动合同监证的有效证件;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全国通用,双边、多边承认。

14、目前全国(省)统一鉴定的职业有哪些?

答:心理咨询师、职业经理人、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物流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网络编辑师、公共营养师、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职业信息分析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物业管理师、电子商务师、职业培训师、秘书、公关员等职业。

15、全国(省)新职业统一考试的业务工作程序有哪些?

答:1、统考考试时间定在每年的5月和11月的第三个双休日进行,又称“统考日”。每年的1-2月和6-7月发布公告,公告发布后可在我院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时间约1个半月;

2、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申报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及其统一鉴定报名表、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黑白照片2张;

3、报名结束后,根据学生要求,经学院批准,开设辅导班。

4、考试前一周,由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上注有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职业名称、等级、内容、时间、地点及查分电话等信息);

5、按照主管部门安排考场,学生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考试。

6、考试结束后1个月左右公布成绩、2个月左右办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由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领取发放。

16、我院成立“闽南理工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作用?

答:⑴我院实施“双证制”,培养高技能人才最终应通过职业资格鉴定来评判,我院在校生目前职业资格鉴定属社会化鉴定,而我院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给我院学生获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为我院今后更好地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积极促进我院学生就业能力的提高,提供有力的保障。

⑵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在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使全院的取证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17、我院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意义?

答:⑴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增强我院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是毕业生就业的一条途径,而且是提高我院就业率的重要保障。以前只要有学历就可以就业,现在不仅要有学历,而且要获得从事相关工作的职业资格方能进入人力资源市场。如:做律师要有律师资格证书,做教师要有教师资格证书,当医生必须有医师资格证书,跑保险要有经纪人资格证书,文秘人员也要有秘书资格证书。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明文规定:改革旧的用工制度,实施就业“准入制”,推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18、证书遗失后如何办理补证?

答:取得证书的人员如果发生证书遗失情况,需到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申报,并在报纸公开声明原证书作废。将出具的相关材料及照片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科,办理补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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